柯明雨除了对重头戏特别严格外,不至于变态到每一场戏都要翻来覆去拍。她用人也很看眼缘,眼缘对了,新人也能当主角。不过投资人有时候要塞人,她也没办法,只能尽量安排较合适的角色,不至于太难看,人在屋檐下,不得不低头,人总是要吃饭的。
孟长乐和方林都是她亲眼看上的,在她心里也非常符合角色的气质。就是方林年龄略微偏大了一点,虽然可以靠服化解决,但那种阅历的气质还是不一样的。柯明雨开始还担心,但影帝就是影帝,演什么像什么,她心里直呼剧组简直捡到了宝。今天的戏拍完了,柯明雨让他们明天休息一天揣摩角色。
虽然吃了晚饭,但半夜还是饿,于是孟长乐想约方林一起吃夜宵。因为拍戏,他们互相添加了微信。
今天也很开心:方哥,要一起出去吃夜宵吗?
圆海:会被狗仔跟踪拍照的。要不点外卖吧,等会儿叫助理去拿。
今天也很开心:好,我们点什么?
圆海:你想吃什么?我都可以。
今天也很开心:那就米粉吧。
圆海:好。
今天也很开心:我等会儿叫你,我们到那边的小亭子里吃。
第4章 夜宵
多年前的傍晚,方林和孟长乐在餐馆一起吃了一顿米粉。方林当时恰好有点事,没吃中午饭,那顿晚饭就显得特别香,三两米粉都吃完了,连汤都喝得不剩。
外面的路灯灯光是昏黄的,酒店内部的灯,灯光是银白色的。没月光那么漂亮,但比黄光多了一点情调。没有风的晚上,草木宁静,只剩虫鸣人语,还有吃饭发出的声音。
“方哥,你还记得吗?十年前,我找你要过签名。”不仅能一起合作,还可以一起吃饭,不管怎样,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。
“哈哈,是你啊,那是第一次有人找我要签名。”那时候的方林,每天认认真真演一些小角色,吃的也很随意,不像现在,点米粉还能选择加肉,顺便点两杯鲜榨果汁。看到孟长乐,之前不觉得有什么,现在想想,确实有那么点眼熟,或许是心理暗示吧,毕竟一个人十年的变化还是很大的。
他们吃着东西,聊着合作拍戏的事情。他们的房间离得近,导演也希望他们可以经常聊聊,找找拍戏的感觉。像柯明雨那样的人,很奇怪,可能让你一遍过,也可能让你拍了一遍又一遍不给过。“像柯导那样严格的人,很多人都说她不好,方哥为什么会和她合作?”
方林还在嗦米粉,把吃进嘴里的东西嚼碎了咽下去才说话:“我其实还没和她合作过。圈子里的事,七七八八,对别人的风评也未必就和本人一样。”
“也是呢,谁知道是什么妖魔鬼怪在评价别人。”孟长乐吸了一口果汁。
“比起所谓风评的人品,我更在意作品,作品不好,那是真的不好。人品不好的话,那还得看是哪方面的人品,以及所谓,败坏,的程度。”方林吃了两口东西,又说,“别人对柯导的坏评价,无非是脾气不好罢了,以及一些捕风捉影的香艳绯闻。”
“那方哥怎么看待柯导的作品?”
“稳步上升,挺有前途的。她的作品,没有现象级的,但也没有哪个真的扑了,有评分不高的,但也没哪个真的特别差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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