话虽如此
这注定又是一个让何斯明失眠的夜晚,失眠的原因还是来于谭亦莫,他被这人搅乱了思绪,洗完澡躺在床上,想到谭亦莫竟敢亲他,还是难以置信,正常男人不会这么做吧。
难道他喜欢男人?!
但没从他身上发现蛛丝马迹,尽管今晚的他很特别,跟以往很不一样,整个人散发着一股勾人的色气,难道某方面需求到了,始终是男人。
换做沈烽早兽性大发,他看到漂亮的男人就想睡,他有钱,包养的都是艺人,所以他为何追求自己至今是谜,他自认跟漂亮不沾边,也不是同志喜欢的猛男小sao,所以他就是鬼迷心窍的混蛋,得让他离谭亦莫远点。
至于他。
他是一个正经的男人。
不会窥视谭亦莫的美色,想蹂躏他。
所以谭亦莫也不用牺牲色相啊。
如他所言,亲他,是替代索取的红包,但红包里是钱啊众人都爱的钱,谁会不要,又不是脑门被踢一脚
不过,是他没办法收吧。因为他主动找了沈烽,解决他高利贷的事。
这是人情。
世上最难还的是人情。
所以,即便沈烽提出过分的要求,让他去海关鉴定奢侈品,他也答应,因为不想欠他,被他叨这小子占便宜。
这样一来,只能自己吃亏。
谭亦莫也这么想吧。
终于想明白的何斯明闭上眼睡觉,没多久就睡着了,还做了一个梦。梦里夜色漆黑,他变成一只流浪猫(?)像被怪物追赶一样,拼命地跑啊跑,跑到森林深处,以为侥幸逃过一劫,结果被一头野狼捕获,野狼也不吃他。
拴着他的小短腿不给他跑。
月亮大得出奇,一阵哗啦啦的水声响起,他看到那头大野狼跳到河里,过了一会,一条银光闪烁的鱼被抛到岸上,又一条,一条又一条
他流着哈喇子瞅着肥啾啾的鱼。
大野狼上岸,立在他的对面,威猛而美丽,肌rou紧实的身躯上覆着光滑油亮的毛发,一双眼锐利地盯着他。
不知为何他也没怕,直视着他。
须臾,大野狼将一条鱼推到面前,他伸出小短手要抓,鱼却被大野狼一口吃掉,他气得龇牙咧嘴,大野狼又给了他一条鱼,他立即用小短手捞,又被他吃了,乐此不疲的玩了好半天。
他气得趴草地上装死。
大野狼玩够了,丢来一条鱼,他无动于衷,大野狼戳了他一下,他不为所动,大野狼目露凶光,一把抓起他要吃,他一口咬住他的脖子
突然就发现触感不对,没有满嘴狼毛,触感柔韧光滑,一看是脖子?大野狼也变成一张熟悉的脸,清冷而略显空灵的长相宛如神祗,不容侵犯,他咬得更紧了,屁股就被拍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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